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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顺利取得关键信息系统“等保”备案证明


更新时间:2021-10-29    作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9月26日,宝光股份顺利取得由宝鸡市公安局下发的三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该证明分别对公司第2级ERP系统、防伪系统、官方网站系统,予以备案。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根据公安部等国家单位下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其等级分为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公司信息系统所属等级为第二级,即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

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现公司已完成第二阶段备案的相关工作,后续阶段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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