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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更新时间:2014-12-31    作者:宝光    浏览次数:    分享到:

1.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公司将向本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向恒信玺利的股东北京恒信正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正隆”)、李厚霖等发行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恒信玺利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恒信正隆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厚霖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向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昌航”)、恒信正隆、李厚霖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北京融昌航为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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