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9-29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1227(星期日)上午在陕西省宝鸡市公司本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97,118,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勇先生主持。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报告和议案,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二○○九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

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

同意票97,118,3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票97,118,3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3、通过《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选举崔景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97,118,3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4、通过《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选举彭建华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97,118,34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9128日、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及《关于增加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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